脑洞与坑之歌

© 迷失域
Powered by LOFTER

[竹马天降修罗场存档] 长夏将尽

表示一下修罗场真的有在写。大量奥斯卡→刷注意。

是之前活动的黑帮梗



奥斯卡·麦克库尔发现自己讨厌吉尔伽美什,这点显而易见、毋庸置疑,从对视的第一眼起就注定了,就算对方是迪卢木多的贵客也无从改变。这种警惕和不快是本能的反应,就像再年轻的雄狮也不会喜欢自己的领地里出现另一只陌生的同类,而后者还在懒洋洋地散着步。他把这种想法直白地告诉迪卢木多的时候,他的堂叔只是笑了笑。


“讨厌他的人本来就不少,奥斯卡,但你至少不要表现出来。”迪卢木多顿了顿,又补充道:“还有不要坐在我的书桌上嚼口香糖。”


他吹了个口哨,从书桌上滑下来,但没有吐掉口香糖。奥斯卡坐到一旁,百无聊赖地开始翻书——旁边都是些诗歌,有里尔克也有丁尼生,越看越困。他小时候就被芬恩逼着背诗歌,导致现在仍有逆反心理,因为那位尊敬的祖父,费奥纳的第一位“团长”坚持认为黑帮也需要浪漫情怀和理想主义,所以西西里岛上的黑手党人手一本圣经,而凯尔特人把忏悔的时间留给互相作诗,连酒馆对骂都变得富有想象力起来。于是他合上书页,继续嚼着口腔里那块薄荷味的橡胶,然后发现就连盯着迪卢木多转笔都比看书有趣:男人的手指灵巧修长,鲜红色的钢笔在他指间旋出一朵花来,连带着尾戒上的祖母绿也闪闪发光,像几簇亮晶晶的翠绿星星。


那双手执笔、握枪、拿刀、勒住缰绳都是一样的优雅有力,沾上墨水和沾上鲜血也是一样的好看。奥斯卡有时候觉得迪卢木多并不像黑帮的首领,他受过良好的教育,举止高贵,笑容温柔礼貌,像拿艺术和知识堆出来的好青年——可谁见过好青年前一天晚上还参与了街头枪战,第二天依旧去答辩,刚毕业就回到家族中接手黑帮事务。奥斯卡从小和这位年轻的叔叔关系亲近,每次看到有人为迪卢木多俊美的外貌着迷都感到不屑。你们见过他开枪杀人的样子吗?少年无不得意地心想,可我见过,我知道,他狠戾认真的样子才最让人着迷。


“你好像挺喜欢他。”隔了好久他忍不住冒出这么一句。


“奥斯卡,”迪卢木多抬起眼睛叹了口气,“吉尔伽美什殿下给我们带来了一笔大生意,和他合作费奥纳会拥有过去十年都不曾拥有的事物,谁会不喜欢这样的主顾?”他敲敲手里的钢笔,突然弯起眼角微笑:“你要是还想不通这点,我就把你送去安格斯那儿上课,你可以在布鲁纳波恩待上一整个暑假……我父亲会欢迎你的。”


年轻人顿时从沙发上弹了起来,忙不迭地往外跑——“不必了迪卢木多叔叔!”他喊,“我可不想去喂两个月的天鹅!”


后来他再也没敢提这件事。可即使这样,奥斯卡还是打心眼里地对吉尔伽美什感到没由来的不快。那个金发男人,那位亲王,他站在费奥纳管控的土地上就像走进自家的花园,甚至大摇大摆地喝起下午茶。他还记得吉尔伽美什用银叉子戳弄盘子里的酒渍樱桃,丰沛的汁水流下来,饱满的果实裹着一层雪白奶油,像穿起一只滴血的眼球。


这是我的侄子奥斯卡,迪卢木多这样向亲王介绍。


这小鬼就是你的接班人?吉尔伽美什笑起来更让人不快,耀目得像红宝石放在强光底下。亲王转了转手里的叉子,眼神漫不经心地扫过来:那是成年的猛兽在蔑视还没成熟的后辈,嘲笑他还不锋利的爪子和过于简单的想法。


那你恐怕需要多活几年了,迪卢木多。他说。



【没写完

【闪:小鬼毛都没长齐还好意思喜欢你小叔叔

评论 ( 36 )
热度 ( 161 )